行业资讯

行业资讯

及时了解最新行业趋势和市场机遇

中国政策

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迎来重大更新,小宗作物“缺标”历史将终结

近日,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发布了《食品中2,4—滴二甲胺盐等9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(征求意见稿)》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举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,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小宗作物农残标准缺失的短板,将得到有效弥补。此次拟增设的212项限量标准,涵盖了97种常用农药,涉及主要食品品类。

一、告别空白,小宗特色作物拥有专属“安全线”

新标准的出台,将彻底改变枸杞、花椒、三七、麦冬、金银花、贝母等具有地域特色的经济作物在农药残留监管方面“无标可循”或“模糊参照”的局面。此番细致入微的规定,为这些作物的安全生产和市场流通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枸杞: 针对多种常用农药(如丁氟螨酯、呋虫胺、氟啶虫酰胺、螺螨酯、噻虫嗪、噻螨酮、肟菌酯),分别设定了其在鲜枸杞和干枸杞中的最高残留容许量。

花椒: 对吡唑萘菌胺、对氯苯氧乙酸钠、嘧菌酯、噻嗪酮等农药,明确了其在鲜花椒和干花椒中的限量标准。

三七: 为氟醚菌酰胺、井冈霉素、棉隆、噻虫胺、霜霉威等农药,分别设定了在三七鲜品及不同干燥部位(块根、须根)的残留限量。

其他重要药用及经济作物: 人参、麦冬、金银花、贝母等也首次获得了多菌灵、氟醚菌酰胺(人参),多效唑、甲哌鎓(麦冬),高效氯氟氰菊酯、噻虫胺(金银花),二嗪磷、抑霉唑(贝母)等特定农药的残留限量规定。

这些个性化标准的建立,不仅将大幅提升相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,有效降低生产和贸易环节的检测成本,更将有力支撑我国特色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,提升其竞争力。

二、遵循国际惯例,引入“再残留限量”新概念

此次标准制定过程严格遵循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(CAC)等国际权威机构的风险评估原则与方法,确保了其科学性和国际接轨性。值得注意的是,新标准创造性地引入了“再残留限量(EMRL)”这一概念。EMRL旨在对那些虽然已被禁用,但因其在环境中具有持久性,仍可能再次在食品中形成微量残留的农药进行有效管理。例如,针对杨梅中的二氯异氰尿酸钠,便设定了5 mg/kg的再残留限量。

三、前沿检测技术保驾护航,确保“检得出,检得准”

为确保新标准的落地实施,征求意见稿同步更新并提供了农药残留检测的详细方法依据。新标准广泛采纳了GB 23200系列等国家通用多残留检测方法,这些方法普遍依托于气相色谱-串联质谱(GC-MS/MS)或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(LC-MS/MS)等国际领先的分析技术平台。这些先进技术的应用,将确保监管部门能够“检得出、检得准”各类农药残留。对于氟噻草胺、氟烯线砜等少数品种,虽目前设定为“临时限量”,但相关的检测方法也在持续完善和验证之中。

此次《食品中2,4—滴二甲胺盐等97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(征求意见稿)》的出台,无疑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升级的关键一步。它不仅织密了食品安全的防护网,更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。

标签: 农药残留标准 小宗作物 再残留限量
浏览次数: 101